签证种类
申根C类签证
- 单次入境签证
允许持证人单次入境芬兰,在任何180天内最多停留90天。 - 两次入境签证
允许两次入境芬兰,在任何180天以内,在申根地区最多有效停留90天。 - 多次入境签证
允许多次连续访问申根地区。总停留时间不可超过签证贴纸上注明的天数,即最多停留180天内的90天。多次入境签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五年。
申根A类签证, 机场过境签证
签证持有人可在两次航班中途停留或转机期间,通过机场的国际区域过境,但禁止进入国家区域。下列国家的公民需要过境签证:
- 阿富汗
- 孟加拉国
- 厄立特里亚
- 埃塞俄比亚
- 加纳
- 伊拉克
- 伊朗
- 刚果共和国
- 尼日利亚
- 巴基斯坦
- 索马利亚
- 斯里兰卡
申根D类签证允许持有人在180天内在申根区停留不超过90天。芬兰为部分类别申请人颁发D类签证。
更多详情,请浏览芬兰移民局管网。 如您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卡片丢失,被盗或失效, 您可以申请D类签证返回芬兰。
有关详情请查看'居留卡丢失'章节。
区域限制签证 (VLTV) 允许持有者前往签证上明确列出的一个或多个申根国家旅行。此类签证不允许持有者前往任何其他申根国家旅行。此类签证可在特殊情况下签发,例如出于人道主义原因或出于国家利益或国际义务的原因。
关于免办机场过境签证人员类别,请参阅《欧盟签证法》第 3(5)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