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发言人关于英国广播公司禁令的声明

2月11日,中国禁止英国广播公司在中国进行广播,与该公司对新疆和COVID-19大流行病的防控进行了报道有关。

这是继2020年多次驱逐外国记者后,中国在境内限制言论自由和获取信息的最新举措。欧盟也曾多次就中国境内记者和媒体工作者受到恐吓和监视的案件发表声明。

中国这一决定的另一个后果是,香港的公共广播宣布将停止转播英国广播公司世界电台和英国广播公司每周新闻,从而进一步加剧了2020年6月《国家安全法》实施后,香港正在发生的权利和自由的侵蚀。这也说明在“一国两制”的原则下,香港的自治被削弱。

欧盟指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五条,公民享有言论和新闻自由,而根据《世界人权宣言》第十九条,“人人有权享有主张和发表意见的自由;此项权利包括持有主张而不受干涉的自由,以及通过任何媒介和不论国界寻求、接受和传递消息和思想的自由”。对英国广播公司的禁令应该被撤销。

欧盟仍然坚定地致力于维护媒体自由和多元化,以及保护线上与线下言论自由的权利,包括持有主张的自由和在不受任何干涉的情况下接受和传递信息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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